生態修復是貫徹新發展理念、彌補生態欠賬的重要制度安排。得益于此,不少昔日滿目瘡痍之地重披“綠裝”,有的還成為“網紅”景點,生態修復成效明顯。然而,少數地方念歪了生態經,打著“生態修復”旗號破壞生態,出現“生態修復”越修越差、舊債未還又添新賬的亂象。
近年來,名為“生態修復”,實則變相開采、盜采礦產資源的現象在多地冒頭。不法分子借環境治理、平整土地、水體治理、削坡排險等名義,在礦山生態修復、河道生態疏浚、建渣生態清運等項目中,邊修復邊破壞、小修復大破壞、不修復只破壞,讓人觸目驚心。
為掩人耳目,有的礦企對外宣傳是生態恢復治理樣板,卻暗地里在修復、開采之間靈活切換,大搞形式主義;有的企業沒有生態修復資質,為牟利非法承包生態修復項目,借機盜采礦產;有的地方將所謂“生態修復”項目拆分,化整為零以圖躲避監管?!?/span>
采煤塌陷區經生態修復后實現“綠色轉身”/牟宇 攝
“生態修復”亂象背后,既有不法分子投機取巧、掩人耳目的原因,也有部分地方政府監管不力、失察失管的問題。當前,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、根源性、趨勢性壓力尚未根本緩解,生態文明建設仍處于壓力疊加、負重前行的關鍵期。生態修復這本好經不容念歪。近期召開的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明確,切實加強生態保護修復監管,為子孫后代留下山清水秀的生態空間?! ?/span>
推進生態保護修復工作,要壓實地方政府主責,加強全方位、全流程監管力度。應盡快建立起完善的“源頭預防、過程控制、損害賠償、責任追究”制度體系,落實主體責任,既要強化對所有者、開發者乃至監管者的統一監管,也要做到修復前有方案、修復中有監督、修復后有驗收。對生態修復中的形式主義行為,要及時通報和曝光;對以生態修復名義違法采礦、破壞耕地等行為,要移交執法機構調查處理。
推進生態保護修復工作,應不斷探索創新,織密智慧監管網。生態環境部、自然資源部均發文要求,各地要充分利用遙感、測繪、地質調查等技術手段,對生態修復項目實施進度、效果等進行監督管理。特別是重點圍繞自然保護地、生態保護紅線、重點生態功能區等,開展生態質量監督監測,充分利用衛星資源、航空有人和無人機、地面固定和移動巡視監測等手段,構建“天空地一體化”生態質量監測網絡,提升主動發現問題的能力,賦能生態環境治理。
推進生態保護修復工作,還得運用好辯證思維。要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,通過高水平環境保護,不斷塑造發展的新動能、新優勢,著力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經濟體系。生態修復是個系統工程,要堅持系統治理、科學治理,處理好自然恢復和人工修復的關系,綜合運用自然恢復和人工修復兩種手段,因地因時制宜、分區分類施策,切忌過度依賴甚至濫用人工修復。堅持生態、經濟和社會效益相統一原則和“宜林則林、宜耕則耕、宜草則草”原則,堅持生態環境保護優先、資源開發與生態保護并舉、重點整治和全面修復相結合。堅持外部約束和內生動力相統一,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,保持常態化外部壓力,同時激發全社會共同呵護生態環境的內生動力?! ?/span>
此外,也應該正視,一些地方面臨著生態修復包袱重、壓力大、成本高的現實難題。“誰開發、誰修復,邊開采、邊修復”政策措施實施以來,新增礦山修復基本能夠達到“供需平衡”,對比之下,歷史遺留礦山修復資金缺口較大。解決這個問題,還需要在資金投入、市場化運營等方面綜合施策,提供好政策工具箱,鼓勵地方科學、合理制定生態修復方案。